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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朋友陳小君讀了很多書...對哲學尤其感興趣...
她說曾在書上看過:「男要寵愛;女要崇拜。」我覺得很有道理

交往的理由不外乎四種:「迷戀、崇拜、寵愛、依賴」
因為費洛蒙的香氣所以迷戀
因為對方有自己不足的優點所以崇拜...
因為楚楚可憐所以心疼所以寵愛
又因為難以連根拔起的習慣所以依賴...

而女人目光追尋的是崇拜的男人...
男人捧在心上呵護的是讓他寵愛的女人...
跟條件跟薪水跟個性...其實都不很相關...

相愛真的很難...
有時候因為大家都說好...
我們努力的說服自己去接受一個對象...
又因為面子或是一些牽絆...說服自己不要離開這個對象...

曾經在電視上看過銀髮的模範夫妻...
妻子目光炯炯的談起丈夫的優點...
丈夫在一旁寵溺的捏捏妻子的手...偶爾抱怨她的傻氣...
兩人都說一輩子愛不夠...下輩子還要在一起...
有點噁心...可是也有點兒感動...

就算『相愛』的機會很少很少...
但是因為太美好...還是有許多傻子不停的追逐著...
男人們別只是「人很好」...找一個讓女人崇拜的理由...
女人們也別獨立得太過火...留一個讓男人心疼的角落...

這樣愛起來會不會容易一些...也長久一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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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莉塔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